一、展演项目
(一)专业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全国11大音乐学院的附中、附小和深圳艺术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以及同等专业水平的年龄在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二)高校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各省艺术院校在校的学生和教师(11大音乐学院除外),年龄在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分为两个组别 :
1.青年教师组:在校教师(含兼具教师和在校学生双重身份的选手)
2.学生组:在校学生(不含兼具教师和在校学生双重身份的选手)
(三)业余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全国非音乐院校及艺术学院附中、附小在内的中国学生,按年龄分以下五个组别:
1.儿童A组:选手为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2.儿童B组:选手为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3.儿童C组:选手为201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4.少年A组:选手为201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5.少年B组:选手为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流程
(一)专业组
专业组选手从以下两类选拔中产生:
1.直送:全国11大音乐学院的附中、附小和深圳艺术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按分配名额报送15名选手直接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
2.选拔: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全国录像选拔,全国录像选拔将选出15名以内(与直送选手合计30名)的选手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12名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第二轮展演将选出6名选手进入最后的第三轮展演。
(二)高校组(含青年教师组、学生组)
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的选手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全国录像选拔,选出各组各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各18名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第二轮展演将选出各6名选手进入最后的第三轮展演。
(三)业余组
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的选手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现场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30%的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
(四)名额分配说明
1.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2.业余组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可视情况进行调配;
3.各报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籍选手参加展演。
三、展演日期
(一)选拔时间
各报送单位收到本章程后自行组织选拔。
(二) 报送截止
1.专业组和高校组:2024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业余组:2024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现场展演时间
拟定于2024年7月10日至15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四、展演曲目及相关规定
(一)展演曲目
1.专业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①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3)第二轮(演奏时间25-30分钟)
①自选1首完整的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第三轮(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1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S.124
②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③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④莫扎特《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⑥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⑦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⑧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
⑨普罗科菲耶夫《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2.高校组
2.1.青年教师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10—15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自选1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快板乐章;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3)第二轮(演奏时间15—18分钟)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第三轮(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1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S.124
②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③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④莫扎特《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⑥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⑦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⑧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
⑨普罗科菲耶夫《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2.2.学生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8—12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 第一轮(演奏时间8—12分钟)
①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自选1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快板乐章。
(3)第二轮(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或多首外国作品。
(2)第三轮(自带协奏)
自选1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
3.业余组
(1)选拔
通过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选拔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
①自选1首练习曲;
②自选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
(3)第二轮
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各组时间规定
儿童A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设低限;
儿童B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儿童C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低于6分钟;
少年A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低于7分钟;
少年B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低于8分钟。
(二)报送资料
专业组、高校组参加全国选拔的选手所提供的录像(以U盘形式报送)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脚、脸清晰可见。
2.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报送选手视频文件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选手姓名,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
4.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
5.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视频资料需正常播放。
6.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1.选手的演奏时间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将取消展演成绩;超出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2.选手的演奏顺序须按章程所列曲目顺序进行演奏,不得自行调换或缺项。
3.各轮展演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4.第一轮、第二轮的展演曲目必须是独奏曲。
五、奖励办法
(一)进入最后一轮展演的选手将按成绩分别获得“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秀”、“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人”称号及荣誉证书。
(二)通过全国选拔进入现场展演的选手将获得“2024中国音乐小金钟——长江钢琴第四届全国钢琴展演入围展演荣誉证书”。
(三)专业组和高校组获得“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秀”、“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人”称号的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业余组获“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称号的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六、报送办法及咨询电话
(一)参加展演的选手需向报送单位提交选手登记表(附件2-1、附件2-2、附件2-3,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法定证件复印件),参加全国选拔的专业组与高校组的选手,须以U盘形式提供视频。
(二)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附件1)将选手报名表、U盘(仅限专业组和高校组的选手)、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邮寄至组委会,认真填写选手电子花名册(附件3)并发送至指定组委会邮箱;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直接报送至中国音乐家协会组委会。
(三)报名表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www.chnmusic.org)或微信公众号(zhongguo_yinxie)下载。
(四)组委会相关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08室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张兴江
咨询电话:010-59759642
七、费 用
本次展演的报名费、评选费等由组委会承担;选手参加现场展演,往返湖北宜昌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八、其他
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请展演选手按展演章程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一、展演项目
(一)专业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全国11大音乐学院的附中、附小和深圳艺术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以及同等专业水平的年龄在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二)高校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各省艺术院校在校的学生和教师(11大音乐学院除外),年龄在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分为两个组别 :
1.青年教师组:在校教师(含兼具教师和在校学生双重身份的选手)
2.学生组:在校学生(不含兼具教师和在校学生双重身份的选手)
(三)业余组:钢琴独奏
选手为全国非音乐院校及艺术学院附中、附小在内的中国学生,按年龄分以下五个组别:
1.儿童A组:选手为201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2.儿童B组:选手为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3.儿童C组:选手为201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4.少年A组:选手为201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5.少年B组:选手为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流程
(一)专业组
专业组选手从以下两类选拔中产生:
1.直送:全国11大音乐学院的附中、附小和深圳艺术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按分配名额报送15名选手直接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
2.选拔: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全国录像选拔,全国录像选拔将选出15名以内(与直送选手合计30名)的选手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12名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第二轮展演将选出6名选手进入最后的第三轮展演。
(二)高校组(含青年教师组、学生组)
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的选手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全国录像选拔,选出各组各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第一轮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各18名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第二轮展演将选出各6名选手进入最后的第三轮展演。
(三)业余组
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的选手报送至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现场展演,第一轮展演将选出30%的选手进入第二轮展演。
(四)名额分配说明
1.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2.业余组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可视情况进行调配;
3.各报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籍选手参加展演。
三、展演日期
(一)选拔时间
各报送单位收到本章程后自行组织选拔。
(二) 报送截止
1.专业组和高校组:2024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业余组:2024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现场展演时间
拟定于2024年7月10日至15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四、展演曲目及相关规定
(一)展演曲目
1.专业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①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3)第二轮(演奏时间25-30分钟)
①自选1首完整的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第三轮(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1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S.124
②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③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④莫扎特《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⑥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⑦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⑧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
⑨普罗科菲耶夫《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2.高校组
2.1.青年教师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10—15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自选1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快板乐章;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3)第二轮(演奏时间15—18分钟)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第三轮(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1首协奏曲:
①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S.124
②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
③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④莫扎特《A大调第二十三钢琴协奏曲》K.488
⑤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⑥柴可夫斯基《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⑦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⑧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
⑨普罗科菲耶夫《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2.2.学生组
(1)全国选拔(演奏时间8—12分钟)
通过报送视频选拔,报送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 第一轮(演奏时间8—12分钟)
①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②自选1首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快板乐章。
(3)第二轮(演奏时间10—15分钟)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或多首外国作品。
(2)第三轮(自带协奏)
自选1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
3.业余组
(1)选拔
通过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选拔,选拔曲目与第一轮曲目相同。
(2)第一轮
①自选1首练习曲;
②自选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
(3)第二轮
自选1首或多首作品。
(4)各组时间规定
儿童A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设低限;
儿童B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儿童C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低于6分钟;
少年A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低于7分钟;
少年B组:第一轮两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设低限;第二轮演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低于8分钟。
(二)报送资料
专业组、高校组参加全国选拔的选手所提供的录像(以U盘形式报送)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脚、脸清晰可见。
2.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报送选手视频文件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选手姓名,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
4.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
5.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视频资料需正常播放。
6.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1.选手的演奏时间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将取消展演成绩;超出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但不影响展演成绩。
2.选手的演奏顺序须按章程所列曲目顺序进行演奏,不得自行调换或缺项。
3.各轮展演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
4.第一轮、第二轮的展演曲目必须是独奏曲。
五、奖励办法
(一)进入最后一轮展演的选手将按成绩分别获得“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秀”、“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人”称号及荣誉证书。
(二)通过全国选拔进入现场展演的选手将获得“2024中国音乐小金钟——长江钢琴第四届全国钢琴展演入围展演荣誉证书”。
(三)专业组和高校组获得“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秀”、“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人”称号的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业余组获“中国音乐小金钟钢琴演奏新星”称号的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六、报送办法及咨询电话
(一)参加展演的选手需向报送单位提交选手登记表(附件2-1、附件2-2、附件2-3,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法定证件复印件),参加全国选拔的专业组与高校组的选手,须以U盘形式提供视频。
(二)各报送单位按分配名额(附件1)将选手报名表、U盘(仅限专业组和高校组的选手)、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邮寄至组委会,认真填写选手电子花名册(附件3)并发送至指定组委会邮箱;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选手直接报送至中国音乐家协会组委会。
(三)报名表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www.chnmusic.org)或微信公众号(zhongguo_yinxie)下载。
(四)组委会相关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08室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张兴江
咨询电话:010-59759642
七、费 用
本次展演的报名费、评选费等由组委会承担;选手参加现场展演,往返湖北宜昌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八、其他
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请展演选手按展演章程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